各系、部門:
為加強我校國有資產的管理,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及廣大校友的捐贈在學校建設與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保證捐贈的妥善管理和使用,現對學校接受捐贈資產的入賬工作通知如下:
一、學校各系、部門接受的所有權歸學校的所有捐贈(包括金融資產如現金、股權、債權等,物資如固定資產、耐用品、材料與易耗品等,無形資產如軟件、版權、著作權、商標權等)均需入賬。
二、接受金融資產捐贈的,各系、部門需及時聯系財務處處理資產的收支,并確保按捐贈方或捐贈協議的指定用途使用。
三、接受物資(包括固定資產、耐用品、材料與易耗品等)、無形資產(包括軟件、版權、著作權、商標權等)捐贈的,由相關系、部門做好驗收后,根據實際情況填報《廣東職業技術學院接受捐贈物資登記確認表》(見附件),并攜帶捐贈物資、無形資產的相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等)到資產管理處及財務處辦理登記入賬手續。
資產管理處及財務處按照所接受捐贈物資、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記賬,其成本的確定需遵照如下原則:
1.若捐贈方提供了價值憑據的,按照有關憑據上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成本;沒有相關憑據可供取得的,由資產管理處聘請具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價、或比照同類或類似物資、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評估、其同類或類似物資、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無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1元)入賬,相關稅費、運輸費等計入當期費用。
2.如受贈的系舊的、且有關憑據證明其原值達到固定資產限額標準的物資,需根據其已使用年限進行折舊(折舊年限參照《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可更新年限表》),將折舊后所得凈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作為成本入賬。
備注:評估價不得高于同類或類似物資、無形資產的市場價。
特此通知
資產管理處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