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備材料:
1.遷回原籍需要資料:《準予遷入證明》(回到原籍辦理,具體咨詢當地戶籍科)、畢業證(或結業證、退學、休學證明),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學校集體戶口戶主復印件,常住人口登記卡。所有資料為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 畢業分配單位落戶需要資料:畢業證(或結業證、退學、休學證明),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學校集體戶復印件,常住人口登記卡,提供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或《錄取通知書》及用人單位出具的落戶地址證明。所有資料為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辦理流程:
1、畢業典禮當天領取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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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憑畢業證,身份證,學生證到高明校區綜合辦(實2-302)領取個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和加蓋公章的學校集體戶口戶主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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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帶齊所有遷戶資料辦理遷移手續:
高明校區戶口辦理地點:高明區行政服務中心(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三洲百靈路88號)
禪城校區戶口辦理地點:禪城區行政服務中心(佛山市禪城區行政服務中心魁奇路大廳:魁奇一路瀾石(國際)金屬交易中心)
(注:畢業離校必須辦理遷戶手續,以免影響將來家庭入戶等)
如有不明,請咨詢學校戶籍科:李老師 0757-88269891或13531428318